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行业高质量发展自律公约

行业动态

Industry News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行业高质量发展自律公约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行业高质量发展自律公约

为推动和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经营者聚焦服务品质、开展有序竞争,切实提高广大用户充电服务获得感、满足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会同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浙江小桔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星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蔚来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恒云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硕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云快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以下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夯实安全基础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与应急预案,运维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安全、规范作业能力,新建充电设施需通过计量检定、安全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条 保障服务质量

以客户体验为先,要求场站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设备运行质量稳定、可靠,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及时响应客户诉求,积极参与充电站与充电运营企业星级评价,打造服务品牌。

第三条 公平有序竞争

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反垄断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尊重友商、合规竞争,不以非正常价格、恶意低价或价格垄断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杜绝恶意诋毁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条 加强科技创新

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驱动产业能级跃升;强化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着力锻造行业领军专家与工匠型骨干,推动行业素质升级。

第五条 择优表彰激励

对诚信经营、服务质量优秀的单位,由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授予“浙江省充电行业诚信示范企业”称号,通过联合会官网及媒体宣传表彰。

第六条 惩戒违规行为

对违反本公约的经营者,由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约谈,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出现恶意违规现象,报政府主管部门查处。

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

                        2025年8月22日


供稿:能源业咨询合作部

审核: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