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推荐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点击次数:19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政府“双碳”工作部署,助力我省构建市场化“双碳”服务体系,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推荐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函》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参照附件1要求于 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联合会,联合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其他事项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1160号五常综合楼B座905会议室(请发顺丰快速)。
电子材料:发送至联合会邮箱zhejpea@163.com
联系人:王 炯 0571-87420899 13626610585
附件: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推荐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函》.docx
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