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党支部参与决策重大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次数:8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立足联合会社团组织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与联合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推动党建全覆盖,探索创新落实路径,助力联合会规范治理、依法治理能力,推动轨道交通和能源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党建主体作用
(一)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把关。坚决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政治把关主体作用。
(二)强化党建工作。强化联合会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教育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引导全员严守廉洁底线,坚决做到“六不准”。
(三)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联合会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与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双向交流与管理,开展与相关会员单位的党建联动,积极探索社会团体党建工作与行业建设的互促融合。
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一)参与联合会章程修订、内部治理体系完善等事宜,参与换届选举、届中主要人选调整,助力联合会规范有序运行。
(二)参与联合会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发展事项的研讨与决策,助力联合会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
(三)参与审议单笔10万元及以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经费安排等事项。
(四)组织开展联合会公益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彰显行业担当。
四、共同加强规范监督
(一)加强联合会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监督,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切实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确保联合会依法治会、规范运行。
(二)共同监督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规高效。
附件:
浙轨能联党【2026】1号 联合会党支部参与决策重大事项清单.pdf
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
2026年4月28日
供稿: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