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4-22 点击次数:8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设有办公室,一贯坚持“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的组织模式,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线,助力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经过30年的历练,阳光所打造了“跨团队协同作战能力、行业政策法律研究能力、数智化风险管理能力”三大核心能力,广泛受到大型央国企、世界500强、行业头部企业的信赖。

阳光所长期专注于基础设施、新能源、核能、电力系统、绿色低碳、煤油气氢等六大行业,恪守“快速反应、勤勉尽责、真诚合作”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项目投融资、公司法与合规、环境与自然资源、工程建设、税法、知识产权、反垄断与竞争法、劳动法、国际及争议解决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
阳光所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知名评级机构誉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公司与商事法、环境法领域一等律所。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称客户评价创始人陈臻主任“在环境和能源相关工作上非常、非常精专;是国内电力和核能集团的首选,同时因参与可再生能源法和环境法研究项目而受到瞩目,是业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

此外,阳光所设立了能源资源环境业务研发中心(简称“ERE研发中心”),秉持“协同法律、技术与资本力量,促进能源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理念,依托阳光所在环境、资源、能源领域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及客户资源,针对我国环境、能源、气候变化领域中的政策法律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为政府部门及行业提供政策法规立法咨询,为大型能源企业制定转型发展战略与投资规划提供决策支持以及系统解决方案。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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